桥式起重机_门式起重机_流动式起重机_门座式起重机_塔式起重机_升降机_缆索式、桅杆式起重机_机械式、立体停车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,无损检测证书挂靠|挂证|招聘在线咨询  |  公司简介  |  联系我们
专注桥式起重机_门式起重机_流动式起重机_门座式起重机_塔式起重机_升降机_缆索式、桅杆式起重机_机械式、立体停车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申报技术服务,及无损检测证书挂靠、无损检测挂靠、无损证书挂靠、无损检测挂证、无损检测证书挂证、无损检测招聘
24小时服务热线:
4006-010-725
新闻中心
最新动态
HOME 首页 > 新闻中心 > 行业知识 > 手动葫芦生产许可证申请企业的审定与发证过程是怎样的?

:手动葫芦生产许可证申请企业的审定与发证过程是怎样的?

文章录入:华道顾问   文章来源:华道顾问   添加时间:2015/1/10
        1.工作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书、营业执照、核查记录、核查报告、抽样单和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,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5个工作日(不包含产品检验时间)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审查部。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材料进行复审,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(不包含产品检验时间)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。
        2.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(不包含产品检验时间)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,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。
        3.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(不包含产品检验时间)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。符合发证条件的,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手动葫芦生产许可证;不符合发证条件的,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出《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。
        4.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将获证企业名单以公告、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。
想了解更多的关于信息可以经常关注我们
【相关文章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