缆索式起重机:缆索式起重机生产制造(含安装、修理、改造)许可证资质申报必备资源条件
序号 |
项目名称 |
具体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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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人员 |
技术负责人 |
工程师职称,机械或者电气类专业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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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|
1)质保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师职称和许可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)设计、工艺、焊接、电控系统责任人员,具有工程师职称,机械或者电气类专业 3)材料与零部件、产品检验、安装调试责任人员,具有助工职称,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 4)无损检测责任人员,具有工程师职称,无损检测相关专业毕业或者具有中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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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人员 |
具有助工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,其中工程师职称不少于6人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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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验人员 |
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4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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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业人员 |
安装人员不少于5人,指挥至少1人,司机至少1人,焊工不少于10人,电工不少于3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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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装项目负责人 |
具有工程师职称,机械或电气类相关专业,具有起重机安装工作经历 |
3 |
工作场所 |
1)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平 2)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300平 3)仓库面积不小于200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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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生产与工艺准备 |
机械式停车设备 |
1)切割机 2)钻孔设备 3)折弯机 4)剪板机 5)带锯机 6)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5台 7)结构车间起重设备,额定起重量不小于5t 8)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或者钢结构表面后处理设备(外委的不要求) 9)工装,包括纵梁、横梁、立柱焊机工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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塔式起重机、升降机 |
1)仿形或者数控切割机,不小于1000mmX30mm(切割直接x厚度) 2)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10台 3)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或者钢结构表面后处理设备,抛丸预处理后的材料表面清洁度达到Sa2 1/2级(外委的不要求) 4)结构车间起重设备,额定起重量不小于10t 5)标准节组焊工装以及满足生产需要的其他工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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线缆式起重机、桅杆式起重机 |
1)数控切割机 2)压力机或者折弯机 3)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5台 4)自动埋弧焊机不少于2台 5)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或者钢结构表面后处理设备(外委的要求) 6)结构车间起重设备,额定起重量不小于20t 7)结构件制作平台 |
5 |
检测仪器 |
制造单位 |
1)经纬仪 2)水准仪 3)噪声检测仪器 4)超声检测仪或者X射线检测仪(外委的不要求) 5)绝缘电阻检测仪器 6)接地电阻测试仪 7)万用表 8)硬度计 9)激光测距仪 10)钢卷尺(校准含修正值),50m(机械式停车设备除外) 11)超声波测厚仪(机械式停车设备除外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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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装单位 |
1)经纬仪 2)水准仪 3)噪声检测仪器 4)绝缘电阻检测仪器 5)接地电阻检测仪器 6)万用表 7)激光测距仪 8)钢卷尺(校准含修正值),50m(机械式停车设备除外) 9)超声波测厚仪(机械式停车设备除外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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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应满足 |
1)机械式停车设备,具有照度计 2)塔式起重机、升降机,具有磁粉检测仪(外委的不要求) 3)缆索式起重机、桅杆式起重机,具有X射线检测仪(外委的不要求) |